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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巡察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党委巡察办公室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9-28

关于做好巡察准备工作的通知


侦查系、治安系、信息工程系、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警察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警察培训中心

按照学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学院党委将派出巡察组,于2023年10月至11月对你部门开展常规巡察。为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共吉林警察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学院党委巡察工作规定》,请做好配合巡察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思想准备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吉林警察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学院党委巡察工作规定》《2023年学院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组织准备

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组长由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与巡察办、巡察组对接具体事宜,配合做好会议筹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组织座谈、下沉了解等工作。巡察组进驻后,及时向巡察组报告本部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报备领导班子成员离长情况。

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在编民警、工勤人员、借调人员及近两年退休人员名册,逐人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党支部支委会人员组成和工作分工,处(科)室设置情况及其职能,各处(科)室负责人名单2021年以来推荐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任用副科级以上干部名单。

三、材料准备

起草本部门党支部书记在进驻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被巡察部门成立专班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结合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起草2021年以来综合汇报材料

四、保障准备

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巡察组准备必要的谈话场所、办公用品。

以上准备工作于巡察组进驻前完成并动员大会前将本部门联络组组长、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学院巡察办,并做好参加进驻对接会准备。

联系人:赵维鹏  

联系电话:0431-8110801681108011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